close

您一定可以在許多電視購物頻道或報章雜誌廣告上,看見宣稱減肥、增高、增髮等產品有效的個案見證,如果有名人強力背書,更會讓消費者深信不疑。相反的,也有不少因誤信療效而花了大筆冤枉錢的案例,甚至走上訴訟一途。到底我們該如何理性地評價這類的宣稱呢?

 

個案見證的可信度

 

一個人或一群人吃了藥後感覺有效,並不能證明藥本身是有效的。我們要評估一種藥是否真的有效,需要證明藥物與療效的「因果關係」。而這樣的因果關係會受到許多因素干擾,例如人體是會自我修復的系統,感冒不吃藥也會慢慢好。因此我們怎麼知道,吃了藥之後是真的有效?還是隨著時間過去自己變好?另外,光是相信自己正接受「治療」,本身就會有療效,這就是著名的「安慰劑效應」。

 

筆者不是要質疑那些有效的個案,假如他們是誠實的話。但從「個案使用後有效」到推論「該產品有效」還有很大的距離。研究設計、樣本數及代表性都是需要考慮的重點。醫學上的個案報告有其價值,但也僅僅在於提出「可能的」療效相關因子而已,至於這些因子與療效之間是否真有因果相關,還須更嚴謹的研究與學理支持。

 

安慰劑效應

 

許多研究指出,就算服下沒有明顯藥理作用的「藥丸」,約有三成的病人也會覺得自己的病情「好轉」。筆者也常接到其他科醫師的照會,要求評估某些病人是否濫用止痛劑,或是所謂「心因性疼痛」,理由是對這些病人施打生理食鹽水也會有止痛效果,因此這些病人的疼痛純粹是「心理作用」,或者可說是「裝模作樣」。事實上,生理、心理二分只是討論方便,其間會有微妙的互動。越來越多證據顯示,在那些被認為是因「心理作用」產生療效的病人身上,其實也可以發現類似藥理作用導致的生理改變。

 

「心理作用」的影響可以有多大?二戰其間納粹曾經對戰俘進行一項實驗,將受試者蒙上雙眼,宣稱要「抽光他的血」,但實際上只是利用機械和冷水使其產生錯覺,讓他以為「血液正一滴滴流下來」。等到受試者被告知「血已流乾」的同時,竟然哀嚎氣絕身亡!當然這項實驗是非常不人道的,然而給了我們兩個啟示:第一,安慰劑效應也可以是「負向」的;第二、當我們要說某些受苦者「只不過」是出於心理作用時,最好能給他們多一點同理心,畢竟那些受苦的經驗很可能是「真實」的。

 

從「安慰劑效應平均也有三成」的結果看來,廠商永遠不愁找不到人來「見證」某項產品有效,即使其效果和安慰劑不相上下而已。另一方面,從「安慰劑效應平均只有三成」的結果看來,您真的願意花大把鈔票去購買一項只和安慰劑療效差不多的產品嗎?假如有某醫師開立昂貴的自費藥物或「保健產品」給病人,宣稱效果很好,病人吃了後也的確有效,但後來發現那只是維他命,根本不值那麼多錢,試問如果您是那位病人,是否可以接受這樣的結果?

 

隨機分派與雙盲試驗

 

研究可能因為設計不當,致使研究結論不可靠。以藥物研究為例,就算找了一群自願者,測量服藥前後的差異,也不能真的證明該藥有效。因為研究樣本可能會有選樣偏差,比如說自願者可能本來就對藥物反應比較好,或者僅限於特定族群(例如都是老年女性),會使推論的效力大打折扣。先有結論再找證據來支持偏見,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

 

然而「隨機分派」與「雙盲試驗」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由醫師負責診斷後,將合適的病人隨機分成兩組(由電腦亂數決定),一組為治療組,另一組為對照組,重點是醫師與病人雙方都不曉得那個病人屬於治療組,那個屬於對照組,只有負責給藥的人員知道。治療組與對照組服用外觀一模一樣的藥物,不同的是治療組的藥物是有藥理作用的,對照組的藥物則是安慰劑。實驗結束時,經由種種檢驗、量表來評估病人的療效。直到評估結束後才揭曉病人的組別,然後藉由統計方法去比較差異。

 

就實務上說,沒有一項個別研究是完美的,即使依照「隨機分派」與「雙盲試驗」的標準,還是得面對如個案流失的問題。然而,如果有為數眾多的不同研究皆指出了某種趨勢或差異(也就是科學「證據聚集」的原則),例如對重度憂鬱症病人而言,多數研究顯示抗憂鬱劑的效果是安慰劑的兩倍,這樣我們就能有信心地說抗憂鬱劑的確有效。

 

副作用

 

筆者開藥時,經常被問到「這藥會不會傷肝傷腎?」的問題。明明已經病得很重卻遲遲不敢服用。另一種極端就是抱持著「有病治病,沒病強身」的觀念,以為「凡吃藥都要加胃藥」、「藥吃多了總是有好處」。這些都是過猶不及的觀念。

 

「藥者,毒也。」這句話在某種程度上是正確的,就連水喝太多都會「中毒」。問題不在於藥物有沒有副作用,通常有療效就有副作用,就連心理治療也有副作用(這點可能違反一般人的常識)。重點是如何在療效和副作用之間取得平衡。而藥物的副作用也不盡然一無是處,例如某些抗憂鬱劑的嗜睡副作用正好可以改善病人的失眠。

 

嚴謹的藥物研究除了療效之外,也會報告常見的副作用(特別是和安慰劑有顯著統計差異的)。負責任的醫師應依據臨床狀況向病人說明使用藥物治療的必要性與利弊,以及有無其他治療選擇。而病人除了明白自己的權益,也應知曉自己的選擇會帶來的後果。病人也可以選擇不接受正規治療而去進行各種「另類療法」,但如此一來就必須承受更多在療效上的不確定和副作用風險,一旦出事了也沒有任何保障。

 

有很多副作用是藥品上市多年後才被報告而引起重視的,這就是現代醫學不完美之處。對於正當使用藥物卻仍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病人,有「藥害救濟法」作為補償措施。即使如此,科學研究的成果仍是我們現階段的「最佳指引」,而種種另類療法也沒有理由以「個別差異」、「文化差異」等藉口來逃避科學檢驗,卻又宣稱「有效」。

 

由上述討論可知,如果某產品宣稱可「治百病」、「絕對有效」、「絕對無副作用」時,這常是誇大不實的宣傳手段,科學的說法是不會那麼武斷的。如果當我們要求拿出研究證據,對方卻以「此藥物/療法還很新,只有少數人知道,尚未得到主流科學的承認」之類的說詞來辯駁,那是站不住腳的。科學是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也禁得起公開檢驗、批評。我們別成為不肖商人的白老鼠,傷了荷包又傷身!

 

 

原載於聯合報健康版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192778,本文為原始完整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王俊凱醫師 的頭像
    王俊凱醫師

    王俊凱醫師的部落格

    王俊凱醫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